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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监测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 科技部火炬中心
政策分类: 战疫政策-国家行动 —— 细则
发布日期: 2020-06-05
申报起止日期: 2020-06-05 至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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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监测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0〕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稳企业保就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我中心决定对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展2020年季度调查工作,密切监测疫情对科技创新创业的影响,及时准确了解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企业的发展情况,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支撑,更加精准、有效地激活创新创业活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稳步发展。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做好工作部署,确保季度监测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监测主要是以季度为周期,对2020年二至四季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相关情况进行监测。

二、组织实施    

监测由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数据填报,并对数据进行审核。

三、报送要求

1.监测单位和各级管理员统一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及时进行数据填报和审核。数据通过省级管理员审核后,监测单位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上传至信息系统。    

2.数据填报和审核时间:    

科技企业孵化器:二、三、四季度末月15-30日;    

众创空间:二、三季度末月15-30日,四季度以报送年度统计调查数据为准;    

国家大学科技园:二、三、四季度末月15-30日。    

3.各监测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要对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季度监测工作。    

联系人:刘祯 于乔    联系电话:010-88656202,6203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0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孵化器季度情况监测表

2.众创空间季度情况监测表

3.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情况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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