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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杨浦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政策分类: 科技创新 —— 创新研发
发布日期: 2021-03-16
申报起止日期: 2021-03-16 至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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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杨浦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杨浦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杨府规〔2017〕4号)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杨浦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创新基地的载体运营商,一般是指经区政府认定的,具有户管职能的各投促分中心和科技园区。区属国有企业需明确户管单位,并通过户管单位申报。所申报认定的载体应为载体运营商自持,若非自持物业,其连续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应不低于5年。

2、载体要求: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创新基地单体面积共计不少于10000平方米,可供出租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新增载体,主要用于集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企业。

3、认定标准: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企业数量占已经入驻的企业总数不低于50%,或者入驻的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企业租用面积占总面积不低于50%。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创新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载体运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载体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若为租赁物业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企业入驻清单及租用面积清单(见附件2);

4、基地发展三年发展规划(分年度绩效目标)。

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三、受理方式

各申报单位先将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递交杨浦区科委邮箱,经区科委工作人员确认后再寄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待区科委汇总材料初审后,报区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批复。

区科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基地发展绩效目标进行评估。

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4月12日;

材料受理单位: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奚老师

联系电话:25032097、13641898001

邮箱地址:ypkwxtk@163.com

材料寄送地址: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1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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