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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审计

服务简介: 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可享受税收优惠,在申请时需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我们可以为有此需求的企业提供该项审计服务。
联 系 人: 朱老师 联系手机: 13817686360
服务时间: 不限时 联系电话: 13817686360
电子邮箱: liubush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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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立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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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徐汇区虹梅路2071号远中产业园四期1号楼2508
机构介绍: 我公司成立于2014年,主营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税收风险管理、税务稽查应对、税收筹划、审计、税收托管等业务,公司品牌为“C立方”。 C立方致力于帮助创业者建立管理之“锚”,我们根据实务场景,打破财务、税务、管理、法律、IT的边界,重新组合知识。压缩理论知识学习,专注于“解决方案Solution”的讨论;面对问题,反对不分主次的一步到位,主张在发展中解决问题。C立方通过税收优惠、税收筹划等一些合理合法的避税方法来达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获取股权融资,满足合规要求,最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C立方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在税务风险应对上,积攒了非凡的实践经验和优质资源。在税收筹划上,拥有有效的解决方案,优质的税收洼地资源。我们有先进的财税管理理念和强大的专家团队,我们乐于分享,为创业者节约成本创造价值,确保创业者税收安全,大幅降低税负。同时,C立方长年为企业提供各类专题培训及咨询服务。行业涉及科创行业、教育、先进制造业、连锁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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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如下:


一、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四、研发费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根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六、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

根据《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申请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需要满足各项政策条件,包括高新收入、研发费用比例、研发人员资质和比例等,并且在申请时均需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我们可以为有此需求的企业提供该项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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