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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级、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及2020年度充分就业社区评估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分类: 发展环境 ——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07-20
申报起止日期: 2021-07-20 至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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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及2020年度充分就业社区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人民政府:

根据本市《关于做好充分就业社区创建评估和国家级、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21〕 22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本区国家级、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及2020年度充分就业社区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0年度充分就业社区评估

(一)评估指标

充分就业社区评估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和补充指标。基础指标包括:社区总体就业率、就业困难人员安置率、零就业家庭安置率、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居民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和宣传工作等指标。补充指标包括:街镇公共就业服务评估情况、重点群体就业扶持成效、落实就业政策情况、就业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评估方法

1.各街镇按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于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下班前上报评估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充分就业社区考核评估测评表》(附件2)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书面材料递交至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介科,电子版发送至jdzphbb@163.com。

2.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数据核查等方式,对各街镇上报情况进行复核,并确定上报名单。适时组织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交流推进会。

二、开展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

(一)推荐标准

连续三年达到本市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创建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且各项指标高于本区充分就业社区平均水平。

(二)推荐数量

1个街镇(已经被认定为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的街镇不再参评)。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推荐标准的街镇,可向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

2.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标准对相关街镇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开展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评审会。

3.根据近三年充分就业社区评估得分情况和评审结果,择优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

三、开展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

(一)推荐标准

1.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均不低于95%,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2.辖区内符合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100%进行登记,零就业家庭认定后1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就业。

3.有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制度并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劳动保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能力提升培训,连续三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无群众有效投诉。

4.2020年之前已认定为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有创新,具有较强典型性、示范性。

5.在推进“稳就业”工作、“保居民就业”任务和就业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

(二)推荐数量

1个街镇(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的社区不再参评)。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推荐标准的街镇,可向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2.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标准对相关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并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评审会。

3.根据近三年充分就业社区评估得分情况和评审结果确定推荐街镇名单。

4.推荐街镇须在区级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联系人:区人社局    薛  睿    22050707

区就促中心  周  超    18964966369(材料汇总)

电子材料上报邮箱:jdzphbb@163.com

附件下载

长就办〔202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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