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详情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降低进出口企业运营成本,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复同意,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以补贴形式,将2019年1月1日起缴纳的港口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缴纳金额的20%)退付实际缴款人,涉及缴款人约2.6万家(含企业和自然人),总金额约2.7亿元,预计减轻企业负担2.4亿元。
二、创新服务举措
面对港口建设费缴款单量巨大、渠道多样、征缴主体多、缴款人信息不全的现实状况,为把好事办好,在控制资金风险前提下,尽可能便利企业操作,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比选,确定了网上申请、系统比对、人工确认后银行自动拨付资金的退款方式。市商务委组织在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发专用退付系统,协调上海海事局汇总全市港口建设费征缴信息数据,协调上海银行与上海单一窗口做好数据对接、账户验核。目前系统开发、对接、调试工作基本完成,具备了实施条件。
三、主要成效或价值
港口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退付工作展示了政府优化上海口岸营商环境的决心,直接减轻了企业负担,企业操作便利,同时也提升了口岸管理的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