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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松江区文化创意项目咨询

服务简介: 针对工业设计、时尚创意、影视传媒、休闲娱乐等文化创意企业来松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
联 系 人: 钱虹 联系手机: 02137737137
服务时间: 8:30-17:30 联系电话: 37737137
电子邮箱: sjjwjsjbk@163.com
价格:
免费
松江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
信 誉:
网 址: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
机构介绍: 上海市松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于2000年6月经松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设立,2001年3月正式成立的,是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是全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核心机构。主要职能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中小企业情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的创立、生存和发展提供全面的社会化服务;联系或委托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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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二、支持标准

(一)对经认定的重点文化创意企业在本区租赁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内给予适当补贴;购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不高于购置价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6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经认定的上海市设计创新示范企业,给予4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经认定的上海市工业设计中心,给予4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经认定的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给予40万元补贴。

(三)对获得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资助的本区企业,给予100万补贴;对获得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资助的本区企业,按规定给予配套扶持。

三、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项目)项目申请表;

(二)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园区)意见书;

(三)相关部门认定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自用办公用房的租赁协议,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购房合同,或自建办公用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申请租赁或购置办公用房一次性补贴的企业须一并提交《松江区重点文化创意企业认定办法》规定的材料;

申请表和所有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申请表电子版一并提交。

四、申报时间

2018年4月12日至5月18日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镇、开发区。

(二)所在街镇、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申报企业向区经委递交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区经委进行受理审核。

服务云咨询热线: 021-64225003
一网通办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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