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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市、本区关于职业技能类、专业技术类、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类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另有规定的,可按规定执行。补贴额度按实际培训费用的60%-80%,且不超过项目补贴标准;企业不得就同一名职工、相同的培训项目,在不同类别重复申请培训补贴。
我方根据各区详细政策做上门政策宣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适用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70号);关于区县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2015〕78号)
适用范围:专项资金用于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主要为本区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含企业实际用工的劳务派遣人员等,下同)。统筹资金的使用对象也可以为其他单位和组织中的在职从业人员(不含政府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各区原则上向注册地、税务缴纳所在区县进行申报。(市级征管单位除外)
浦东新区总工会开展岗位能力类职工职业培训工作选择入围培训机构项目(SF20161055)
民办非学历教育许可(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