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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范围
1.已通过上海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由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报材料的企业。
2.已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或港交所、纽交所等主要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
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在两个阶段分别落实扶持资金:通过上海证监局辅导验收,并且由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报材料的,给予200 万元补贴;完成发行上市的,给予300 万元补贴。对已在上海证监局备案并已获扶持资金不到200 万元的企业,待由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予以差额补足扶持资金。
对在香港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主要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参照执行。
三、申报及评审流程
1.符合文件申报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企业通过(http://cyfz.shqp.gov.cn)注册账号并登录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和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并打包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属街镇(区属企业)。
项目申报时间于2019年10月31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2.街镇(区属企业)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并盖章同意申报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经委(上市办),同时进行网络批转。
3.区经委(上市办)对材料进行审查后,组织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评审,同时征求相关执法部门意见。
4.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统筹确定支持项目。
四、申报材料
1.企业改制上市扶持资金申请表(表格1);
2.企业基本信息表(表格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国证监会受理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其他相关上市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填报方式详见用户手册,打印后盖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