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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 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三楼A1 地址:合欢路2号 咨询电话:021-68542222*882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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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华 | 联系手机: | 13061707965 |
服务时间: | 2019年12月31 | 联系电话: | 021-68542222 |
电子邮箱: | zhanghua@shpcoic.org.cn | ||
价格: |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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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告知单
一、办事依据
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注册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类企业除外)。
三、材料清单
1.《境外投资备案表》(网上成功申请后,系统提示打印生成,加盖印章);
2.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3.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4.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 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6.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7.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申请首页下载);
8.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企业登陆“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 (http://fec.mofcom.gov.cn);由网站首页“在线办事”进入“首次业务办理”,点击“境外投资备案和核准”。点击页面左侧 “在线申报”,点击“境内主体录入”,按要求填写所需信息,完成网上申请,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境外投资备案表》。
(二)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企业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民中心三楼A1号窗口。境内投资主体在提交上述材料时,应保证材料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出具《企业境外投资材料接收单》。
(三)经审查确认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后,商务主管部门正式受理企业申请,进入备案流程。
(四)备案机构发证。符合备案要求,通过备案的企业至二楼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持证书办理后续外汇、海关、外事等相关手续。
企业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办理备案并取得证书的,备案机构撤销该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给予警告,并依法公布处罚决定。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三楼A1 地址:合欢路2号
咨询电话:021-68542222*8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