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活动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七届企业文化成果的通知
各副会长、理事、会员单位,各区企联,中央在沪企业及全市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系统总结我国企业文化建设成果,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引领和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对应中国企联整体工作部署,在上海开展第十七届企业文化成果审定发布活动。
企业文化成果审定发布活动自2002年开展以来,共举办了十六届,有力促进了我市企业文化建设,受到企业界、经济界、学术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本届审定发布活动将依据中国企联发布的团体标准《企业文化建设指南》(T/CECCEDA 3-2025)和《企业文化建设成熟度评价指南》(T/CECCEDA 9-2026)开展(材料可另行约取)。
为做好本届审定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文化成果应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企业家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企业文化成果要反映企业将文化建设融入战略管理、生产经营、员工培训、考核评价等全过程,促进企业软实力提升。
(三)企业文化成果符合企业经营发展的特点,体现企业成长历程的经验积累,特色鲜明、个性突出。
(四)企业文化成果对企业改革发展产生内在驱动力,发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作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申报的企业文化成果原则上要运行实施满2年。
二、活动总体安排
(一)基本程序
本届审定发布活动按照推荐申报、成果审定和宣传发布三个阶段进行。
(二)审定范围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类企业所创造的企业文化成果。
(三)成果分类及等次
上海企业文化成果设三个等次:特等、一等、二等。并择优推荐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审定。
(四)推荐申报
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本届审定发布活动主要采取推荐申报的方式,同一家企业可申报企业文化成果1项。各区企业联合会、区企业家协会,全国性行业协会,可在本地区、本行业组织企业文化成果遴选工作,并择优向我会推荐。
(五)发布形式
对经审定的企业文化成果和成果创造人,在上海企业文化建设交流会(通知另发)上进行发布。
(六)申报时间
成果申报时间为:自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一)填写申报推荐书
填写《企业文化成果申报推荐书》(见附件2)。其中,主要成果创造人填写1-2人,参与成果创造人不超过4人。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推荐单位的人员,以及外单位咨询人员不列为成果创造人。
(二)撰写成果报告
按照要求撰写成果报告(具体撰写及排版要求见附件3),总结、提炼企业文化成果的特点、做法、经验和取得的业绩,体现该成果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积极影响的一个或多个方面。
(三)报送申报材料
成果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版)于截止日前报送上海企联。
四、审定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上海企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文化成果申报工作,秘书处组建企业文化成果专家审定委员会,负责成果的审定工作。
(二)审定程序
审定工作分初审、复审和审定三个阶段。
1、初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包括申报对象资格审查、否决项审核(包括企业诚信记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信息的查验)及申报材料规范性审验等。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程序。
2、复审。组织专家进行审读、评议,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企业,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成果名单。
3、审定。召开专家审定委员会会议,将复审合格的成果材料提交评委,依据审定规则和标准打分、审议,确定特等、一等和二等成果名单。审定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向社会发布。
五、成果发布与宣传推广
(一)成果发布
审定结果在上海企业文化建设交流会上进行发布。
(二)宣传推广
编辑出版《上海企业文化成果集》(暂定名);联合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成果企业的企业文化先进经验,并通过上海企联微信平台、《上海企业》《上海企业家》杂志展示推广;将部分成果收入我会企业文化案例库。
六、工作要求和有关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本活动的示范意义。
(二)推荐和审定过程中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三)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要据实填报、认真核实,并对所申报、推荐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本活动工作。
(五)本活动日常工作由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办公室负责。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623号企联大厦A座406室
联系人:王建平 黄媛媛 王鹏
电 话:56030598 18901890505 13918746731(同微信)
传 真:56030592
附件:
1. 企业文化成果申报推荐书
2. 企业文化成果报告撰写及排版要求
202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