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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运行监测数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现根据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要求,我区专精特新企业都要纳入市运行监测数据上报体系,具体上报要求如下:
1.上报网址:http://www.ssme.sh.gov.cn(上海市企业服务云)
2.上报时间:每月20日之前报上一月度数据,本月情况特殊,请所有企业于5月31日之前上报完成4月份数据(1-3月无需填报),以后按月度正常上报,已有账号并已申报数据的企业请按照以往继续上报相关数据即可。
3.上报内容:企业收入总额;出口业务收入金额;利润总额;应交税金;应收账款余额;应收票据余额;员工人数;研发费用;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数量;获得荣誉和资质;对下个月主要产品(服务)成本波动的预测;对下个月主要产品(服务)价格波动的预测;对下个月新增订单金额的预测;对下个月库存(工业企业)的预测;对下个月企业前景的判断共15项数据(如无相关数据,填零即可)。
4.上报企业:2018、2019年度虹口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具体名单
后附)
请各企业每月按时上报数据,数据上报情况将会影响对企业专精特新称号的复审评价。
企业在申请账号时如有疑问,请拨打上海市企业服务云技术支持电话:021-64225181 ,021-64229015。
虹口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