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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领军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8〕27号)精神,深入推进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根据上海市企业管理提升培训计划安排,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和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继续举办2019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更新完善“专精特新”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知识结构,创新思维、创新管理,提高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培养一支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搭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高校之间交流、合作、共赢的平台。
二、培训对象
1、优先安排原浦江15期、16期、17期、18期、19期和20期学员(企业须列入市经信委2017和2018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名单中);
2、其次安排未曾参加过培训的2017和2018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
3、每家企业限报1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
三、培训安排
1、培训学员270人,分设6期,安排如下:
期次 |
拟开学 时间 |
天数 |
拟办学校 |
人数 |
浦江15、17期 |
4月 |
9 |
交大 |
90 |
浦江16、19期 |
5月 |
9 |
复旦 |
90 |
浦江18、20期 |
7月 |
9 |
复旦 |
90 |
2、培训时间为期4个月,学习时间共计9天,每月集中学习1次,日程安排如下:
拟授课安排 |
天数 |
时间安排 |
第一次 |
3 |
周三、周四、周五 |
第二次 |
2 |
周四、周五 |
第三次 |
2 |
周四、周五 |
第四次 |
2 |
周四、周五 |
具体时间及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财政全额补贴。
五、组织报名
请各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根据附件1所列分配名额推荐本区“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培训,并组织企业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盖章)(一班于4月9日前、二班于4月27日前、三班于6月20日前)报至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同时将学员报名表和区报名汇总表发至邮箱,初审通过后请至“上海市企业服务云”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