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风险评估
一、项目概括:
出入境特殊物品包括:出入境的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这些物品在境内境外生产、分装、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可能携带有病原体。还有的特殊物品本身就是病原体,如果未进行有效的卫生检疫控制,出入境特殊物品很可能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或其他危害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尽管特殊物品存在传播疾病或造成公共卫生危害的风险,但因其在科研、医疗、生产中的特殊价值,其进出口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并成为国际贸易中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一类特殊的重要贸易商品。而与一般的进出口货物不同,多数特殊物品因含有生物活性成分,在运输过程中需要冷藏;要求运输速度快,通常采用空运方式;特殊物品还有数量少,价值高等特点,采样大量检测手段不可行。这些特点决定特殊物品在出入境通关过程中需要采取特殊的卫生检疫程序和措施来管理,既要保证贸易通关的正常进行,又要防止传染病和危险因子的传人传出。
特殊物品的风险评估管理是化解和控制风险的最有效手段,通过获得特殊物品的原料、加工工艺、用途等信息,准确地判断某种特殊物品的风险等级,使特殊物品受到严格的监控。按照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0号)的要求,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二、项目目标:
建立在上海口岸范围内全面开展特殊物品风险评估的能力,给大量高风险的生物材料提供可入境的途径。通过电子化平台实现材料提交、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监管等工作。体现上海的先发优势,保障特殊物品入出境的安全性和便利化,上海口岸将着力优化建设“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评估管理模式”。
三、项目流程概述:
1、原系统流程(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5日使用):
1-1申请单位提交材料,在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于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以邮件的形式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内容以及补正时限。
1-2根据申请物品情况组织专家组,将评估材料发送给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根据特殊物品的属性和风险程度提出风险评估方式的意见,并由上海海关卫生监管处确定最终评估方式:文字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
1-3专家组在规定的时限内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风险评估意见,提交《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文件审查报告》,如任需申请单位补正材料的则需及时反馈《特殊物品风险评估专家材料补正意见表》。
1-4根据专家组提交的评估意见,汇总每位专家的审查报告,向企业出具《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评估报告》。
2、新系统流程(2018年12月6日开始使用):
2-1商会在新系统收到风险评估项目后的2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物品情况组织专家组并将专家组名单告知上海海关卫检处,卫检处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专家组名单确认后由商会将评估项目发送给专家组成员的系统账号中,专家组根据特殊物品的属性和风险程度提出风险评估方式的意见,并由卫检处确定最终评估方式:文字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
2-2专家组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风险评估意见,提交《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文件审查报告》
2-3根据专家组提交的评估意见,系统自动汇总专家组意见汇总至专家组组长账号中,组长在3个工作内提交组长意见
3-4商会根据最后的组长意见汇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评估报告》并在系统内提交给上海海关卫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