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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政策补贴:
1.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担保额度1%的风险补贴;
2.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信托配套资助项目
按其获得国家级、市级专项资金资助额给予不超过1:1的配套资助。
3.小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资助项目
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经评估给予一次性资助。属于小型企业的,资助额不超过其投资规模的10%;属于微型企业的,资助额不超过其投资规模的15%。同一年内单个企业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4.中小企业转型成长培育计划资助项目
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经评估,列入浦东新区“中小企业转型成长培育计划”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资助;两年后,经评估达到培育目标的,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资助。
5.中小企业示范平台奖励项目
在“十二五”期间,对获得国家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或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