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详情

公共服务

开展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 责任保险通知

服务简介: 通知 | 关于开展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 责任保险、生物医药产品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 万正浩 联系手机:
服务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1-50800810
电子邮箱:
价格:
免费
浦东新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
信 誉:
网 址:
通讯地址: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机构介绍: 浦东新区位于上海市黄浦江东岸,面积12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52.84万人。1990年4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宣布开发开放上海浦东。28年来,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的浦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和“上海现代化建设的缩影”。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目标开启新征程。浦东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把浦东建设成为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品牌的核心承载区,勇当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标杆。

服务推荐

往期产品 更多

  • 服务详情
  • 服务资质
  • 累计评论

一、申请对象

在本市注册的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申办者(个人除外)、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机构和企业,以及提供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关于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

1.补贴范围

药品为按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分类的化学药品第1-3类;中药注册分类第1-4类;生物制品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为按现行《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分类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为现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2.补贴要求

药物临床试验须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或临床试验通知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医疗器械人体临床试验须在国家或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上市后研究须提交临床试验项目协议及伦理批件。医疗卫生机构发起的临床研究须提交伦理批件,并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注册标准并获得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批准的试验注册机构和平台注册或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获得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立项的临床研究。

(二)关于生物医药产品责任保险

1.补贴范围

(1)在中国境内销售时间不超过5年的药品或医疗器械;

(2)药品为按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分类的持有人生产或委托生产的化学药品第1-3类;中药注册分类第1-3类;生物制品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第1-2类、预防用生物制品第1-2类、按生物制品管理的创新型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为按现行《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分类的第三类。

2.补贴要求

投保产品需获得持有人为本市的产品注册证或本市药监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三、支持方式

市级财政资金安排对符合条件的主体保费给予50%的财政补贴,单个保单的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四、政策实施期限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投保的项目可根据本通知列明范围进行保费补贴申请,2024年1月1日前完成投保的项目按照原试点工作通知(沪科合〔2022〕1号)列明的范围进行补贴。


五、申请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对象,可向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由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会同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组织专家对保单相关产品或试验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后,市科委将按流程审核并公示后予以补贴。


六、咨询方式

联 系 人:万正浩

联系方式:021-50800810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4年4月23日

服务云咨询热线: 021-64225003
一网通办咨询热线:
12345
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