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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专项支持资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入的10%。
技术改造项目在完成后,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专项支持资金;其中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采取一次核定支持金额、分次拨付的方式,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拨付专项支持资金总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50%余款。(以当年相关政府部门发布通知的为准)
服务流程: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咨询辅导→网上申请提交→纸质材料递交→认定通过→颁发证书
欢迎来电咨询:021-33650885 13564288811(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