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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

商标异议

服务简介: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任何人对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联 系 人: 曹老师 联系手机: 13812056885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到17点30分 联系电话: 021-64035132
电子邮箱: liucheng@henghuiip.com
价格:
面议
恒慧知识产权
信 誉:
网 址: http://www.henghuiip.com/
通讯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555号45幢603室
机构介绍: 上海恒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以下简称为本事务所)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机构代码3131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同时,也是具有多名技术经纪人的国内外技术转移转化机构。 本事务所由海归人员创办,致力于打造知识产权代理、运营、维权一站式服务创新体系,是欧洲应用科学研究机构FhG和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合作企业,与9家国外技术交易机构签订战略联盟。已服务企业288家,促成技术交易38项,金额0.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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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件后,一般要经过必要的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商标异议书及有关材料在被异议商标异议期满的一个月后,将商标异议书的副本转交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答辩。被异议人是否答辩由自己决定。

2、商标局收到被异议人答辩,将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依法进行裁定,期满仍未答辩的,商标局按未答辩依法进行裁定,裁定结果形成正式公文送达当事人。

3、如果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裁定不服,可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定。

服务云咨询热线: 021-6422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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