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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

服务简介: 受理审批宝山区境内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初审(依申请歇停业/注销的申请与办理)。
联 系 人: 上海市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经委窗口 联系手机: 13900000000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26097641
电子邮箱: bszxqy@163.com
价格:
免费
宝山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
信 誉:
网 址:
通讯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175号
机构介绍: 宝山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隶属于宝山区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在理财融资、人才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公益性、扶持性等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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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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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评论


  • 一,适用范围
  • 本指南适用于本区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初审依申请歇停业/注销的申请与办理。

  • 二,审批数量
  • 无审批数量限制。

  • 三,审批期限
  • (一)受理期限

    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办理期限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区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办理期限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四,申请人权利及义务
  •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审批的平等权利;

    2、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对行政审批决定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行政审批,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配合行政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 五,办理方式
  • 1.业务描述

    (1)审查环节: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区经委进行初审,区经委提出初审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核。

    (2)审查方式:采用书面审查的审查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依申请歇停业/注销的申请办理。

  • 六,决定公开
  • 七,申请接收
  • (一)接收方式

    电子报件通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sheitc.gov.cn/)提交;书面材料由各街镇(园区)、集团审核后报送至区经委,区经委审核后转报市经济信息化委;

    接收部门名称:宝山区经济委员会(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淞滨路1号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经委窗口。

    (二)接收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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