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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审)

服务简介: 宝山区对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审)的新办的申请与办理。
联 系 人: 上海市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经委窗口 联系手机: 13900000000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26097641
电子邮箱: bszxqy@163.com
价格:
免费
宝山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
信 誉:
网 址:
通讯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175号
机构介绍: 宝山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隶属于宝山区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在理财融资、人才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公益性、扶持性等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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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详情
  • 服务资质
  • 累计评论
  • 一,适用范围
  • 本指南适用于本区对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审)的新办的申请与办理。

  • 二,审批数量
  • 无审批数量限制。

  • 三,审批期限
  • (一)申请期限

    根据上海市经信委发布通知规定的期限执行。

    (二)受理期限

    根据上海市经信委发布通知规定的期限执行。

    (三)办理期限

    根据上海市经信委通知规定的网上申报日期。一般市经信委每年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书面材料于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

  • 四,申请人权利及义务
  •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审批的平等权利;

    2、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对行政审批决定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行政审批,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配合行政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 五,办理方式
  • 1.业务描述

    区经委科技发展科(行政许可科)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按照《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上报区“1+9”政策平台进行会审,再报区政府常务会审核;如同意,转报市认定办。

    (2)审查方式:采用书面审查和会议讨论的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新办的申请办理。

  • 六,决定公开
  • 通过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每年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http://www.sheitc.gov.cn)上集中公开。

  • 七,申请接收
  • (一)接收方式

    电子报件通过市经信委网站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提交;书面材料由各街镇(园区)、集团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报送至区经委再转报市经济信息化委;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1号202室。

    (二)接收时间

    根据上海市经信委通知规定的网上申报日期。一般市经信委每年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书面材料于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

    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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