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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虹口区航运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加快发展航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虹投促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北外滩开发建设,现就开展本区2023年航运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在虹口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航运服务企业和航运功能性机构。
二、支持标准
(一)加快提升产业能级
1.对新引进的航运服务企业,经认定,根据其实缴注册资本,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投资奖励。
2.航运服务企业在北外滩区域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航运龙头企业通过股权或产权转让方式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给予专项支持。对新引进的航运服务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给予年度最高300万元的租金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
(二)加强产业人才服务
1.对新引进的航运服务企业、功能性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认定,每人给予最高20万元的安家费补贴。若上述人员在上海购置自有住房的,经认定,每人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与安家费补贴就高、但不重复享受。
2.对航运服务企业、功能性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人员,经认定,给予一定的人才奖励。
3.对航运服务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人员租借自用居住用房的,经认定,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月的补贴,补贴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4.对航运服务企业、功能性机构高端人才在签证办理、人才引进、就业许可、资格认证、居住证积分、人才公寓申请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符合申办本市户籍和人才居住证条件的人才,建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医疗,子女入学等服务。
(三)提升产业发展功能
1.加快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建设
(1)对入驻我区的航运服务企业和功能性机构开发航运创新项目,获得上海市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创新项目奖励的,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2)支持打造世界级的航运要素市场,提升全球航运价格制定话语权。对航运交易平台研究发布的航运指数产品被相关研究机构广泛采用的,每个给予一定奖励;对获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为航运期货交易产品的结算标的航运指数产品,每个给予一定奖励。
(3)支持航运龙头企业在北外滩发展,对通过购买、维护、修理船舶或集装箱等方式增加、维持运力的航运服务企业,给予一定项目奖励。
2.打造北外滩高端航运服务功能核心承载区
(1)对新引进的功能性机构,经认定,给予最高150万元的投资奖励。
(2)对功能性机构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的租金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
(3)在虹口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有助于提升我区航运产业发展的各种航运会议论坛,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3.提升北外滩航运服务功能
(1)在北外滩区域成功申请挂牌成为航运会客厅,并在航运会客厅、北外滩航海公园等地点举办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或北外滩航运服务功能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的沙龙、研讨、路演等各类活动的航运服务企业和功能性机构,经认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航运服务企业和功能性机构在北外滩发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权威报告,经认定,给予一定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航运企业(机构)投资奖励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3.实到资金的资信证明;
4.年度纳税情况证明材料;
5.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航运企业(机构)购房补贴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3.年度纳税情况证明材料;
4.房产交易证明复印件;
5.房地产证书复印件;
6.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航运企业(机构)租房补贴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3.年度纳税情况证明材料;
4.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复印件;
5.房地产证书复印件;
6.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人才租房补贴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经“一行三会”批准或经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设立的专门从事航运金融服务企业,需提供“一行三会”的批复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文件复印件;
4.个人基本情况表;
5.个人身份证明;
6.虹口税务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7.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及2022年度房租发票等复印件;
8.本人及配偶在上海无自有住房承诺;
9.人才租房汇总表;
10.任职证明汇总表;
11.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航运创新项目补贴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3.相关奖励证明;
4.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航运指数产品奖励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3.相关研究机构广泛采用证明(按需提交);
4.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证明(按需提交);
5.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七)增加、维持运力奖励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3.增加、维持运力证明;
4.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八)航运会议、活动补贴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3.实际发生金额报告;
4.会议(活动)涉及的相关合同复印件;
5.发票复印件;
6.会议(活动)举办情况;
7.会议(活动)出席单位、嘉宾情况;
8.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九)航运会客厅奖励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3.航运会客厅挂牌证明;
4.沙龙、研讨、路演等各类活动举办情况;
5.沙龙、研讨、路演等各类活动出席单位、嘉宾情况;
6.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十)发布报告奖励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3.在北外滩发布报告的记录;
4.报告权威性说明;
5.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时间
常年开放,集中受理。
五、申报方式
申请企业(机构)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套,所有材料都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雯 联系电话:65953818-602
联系地址:虹口区东大名路908号金岸大厦23楼
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