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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的条件
(一)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四)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满足以上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网址(https://www.wjx.top/vm/h4QTfjb.aspx)进行简单信息填报即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条件
请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网上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办理,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申报通过后,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相关申报条件如下: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总分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常年开放,分批审核,2024年第三批次申报截止时间:10月15日17:00。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四、咨询方式
(一)区中小企业中心 咨询电话:68811082、68811105
(二)产协处 咨询电话:68542671、68542739
(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4220833 、 64225339
(四)市中小企业办咨询电话:23119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