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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工作

服务简介: 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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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23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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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浦东新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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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机构介绍: 浦东新区位于上海市黄浦江东岸,面积12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52.84万人。1990年4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宣布开发开放上海浦东。28年来,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的浦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象征”和“上海现代化建设的缩影”。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目标开启新征程。浦东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把浦东建设成为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品牌的核心承载区,勇当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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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2012年以前,已经被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但不再申报专利工作试点单位;已经被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示范企业”的,以及被市经信委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再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条件(具体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一)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申报条件

1.专利工作机制较为健全。与专利工作相关的政策制定完备,机制运行有效,经费投入充裕,部门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得力。

2.专利资源拥有较为丰富。拥有一定数量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开展PCT国际专利申请。

3.专利实务能力较为突出。在专利许可转让、专利开放许可、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知识产权金融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二)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已经通过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项目验收。

2.专利工作基础扎实。专利资源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利布局具有战略性、策略性。

3.专利管理水平突出。在促进本单位专利创造、运用、服务方面建有完备的政策措施、工作机制、经费保障、人力配置。

4.专利转化成效明显。在推动专利许可转让、专利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评定程序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应恪守诚信原则,在线填写本项目申报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相关申报系统向所在地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临港新片区申报单位向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申报单位需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一网通办门户,进入“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https://zwdt.sh.gov.cn/smzy/shell_pc/personal/special-funds-index),在网页“项目申报”中,选择2025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专利专项资助申报。

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本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1日

(二)审核推荐

各区知识产权局及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应对照项目评分标准,坚持“严格把关、绩效导向、优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在2025年10月20日前,按照推荐名额分配,向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相关推荐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提交。

推荐名额分配具体如下: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为30家、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名额为10家,其他各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为20家,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评审认定

1.认定数量。市知识产权局拟认定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120家左右,其中事业类不超过10家;拟认定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30家左右,其中事业类不超过5家。

2.评定程序。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受推荐单位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进行核验、专家评审等工作,并经局党组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认定名单。

(四)经费支持

市知识产权局将对获得认定的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经费支持;对获得认定的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经费支持。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需自行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逾期未上传不再受理。

(二)上传附件时,专利、商标等清单类材料表格请使用Excel格式,其余材料推荐使用PDF格式。

(三)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委托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承担项目申报材料收集、申报系统保障及相关评分标准解读培训工作,有关申报系统使用问题可向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咨询。

(四)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择期组织召开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项目评分标准解读会。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留意“上海知识产权”“上海知识产权服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

联系方式:(1)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黄璇华、和月磊,23170426、23170417。

(2)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项璟、姜琪炜,52285663、52286776,漕宝路650号2号楼2楼216室,邮编200233。

(3)系统保障:范金亮,52065928-2046。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2日

服务云咨询热线: 021-64225003
一网通办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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