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活动详情
活动简介: | 新租赁准则进阶研讨,财政部于2018年12月13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标志着中国新租赁准则时代的正式开启。 | ||
---|---|---|---|
联 系 人: | 佟女士 | 联系手机: | 13564220687 |
电子邮箱: | tonglily668@126.com | 联系电话: | 02158761321 |
活动地点: | 上海生命人寿大厦 | 是否网上报名: | 是 |
活动日期: | 2019年07月26日 00:00- 00:00 | ||
报名日期: | 2019年06月24日- 07月24日 | ||
价格: |
免费
|
新租赁准则发生了重大变化:
1
租赁的定义是将一项安排计入资产负债表之表内/表外的新的测试标准。评估一项安排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将是应用新租赁准则时遇到的最重要的实务问题之一。
2
新租赁准则实现了长久以来将租赁记入承租人资产负债表内的目标。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目前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双重会计模式,大部分租赁都将被计入资产负债表内。这对经营租赁的承租人产生重大影响,其资产和负债都将上升。受影响的行业众多,不容小觑。租赁的规模越大,对关键报告指标的影响就越大。
3
出租人会计仍类似于现行要求,但也有细节上的变化,包括可变租金的确定、租赁与非租赁部分的分拆、转租赁等。
因此,企业面对诸多新租赁准则挑战:
1
承租人的会计发生哪些重大变化?
2
出租人的会计是否发生改变?
3
哪些合同符合新租赁定义?
4
符合新租赁定义的合同一定会受到新租赁会计的影响吗?
5
如何让租赁负债尽量少?
6
如何顺利过渡到新租赁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