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详情
优惠政策: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申报上海市小巨人的前提资质
3企业上市、招投标软实力的体现
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即71分以上)为符合认定要求
(二)注册登记
1、2008年以来从未注册过的企业应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登录,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认定办公室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确认激活需3个工作日)。
2、2008年以来已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办理。开展申报工作;部分已认定企业如发生更名,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并由市认定办受理后(http://www.stcsm.gov.cn/gk/tzgs/zhtz/546627.htm),方可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企业进入“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中“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D08.3高新技术企业”->“在线受理”,使用"法人一证通(网址:www.shyzt.org)USB Key"(USB Key中信息须保持最新)登录“上海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kjgl.stcsm.gov.cn:8090)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四)专家评审
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
(五)认定报备
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备案及颁发证书
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