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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项目要求
《助推计划》项目系上海高校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项目,且应符合国家及上海市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有助于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发展。项目应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创新性、成熟性、可产业化程度较高,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系以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方式向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的高校项目。
二、企业要求
生产、经营、管理运行正常,自身拥有一定技术转移承接资金,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项目实施能力的不同所有制企业,均可承接高校科技成果项目。
◆工作流程:
一、1—4月由主办方(科促会、市教委科发中心)共同拟定年度《助推计划》项目征集公告,向驻沪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征集本年度《助推计划》项目,组织专家审核遴选汇总项目,制作项目汇编(光盘),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多形式对外公示发布。
二、4-7月,主办方联合市相关部门、区县科委、行业协会、技术转移实践区等开展《助推计划》政策宣讲会,高校成果项目推介会,产学研合作交流会等项目对接助推活动;
三、6—9月,主办方受理校企《助推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四、10—12月,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按《助推计划》项目评审标准进行评选,并经主办方审定当年度《助推计划》入选资助项目, 10月下旬召开本年度《助推计划》项目资助会议,并兑现资助。
◆申报方式:
提供企业采购项目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校企签约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加盖高校技术合同鉴证章)、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教委科发中心。
◆实施要求:
《助推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至1年半,且在项目实施阶段,主办方将开展跟踪服务;项目结题时校企应组织项目验收,主办方派员参加。
◆联系方式: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网址:www.tt91.com,“助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