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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

服务简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联 系 人: 张洁 联系手机:
服务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 联系电话: 558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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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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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
信 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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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东大名路908号23楼
机构介绍: “虹口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服务”技术体系,紧紧围绕“定位要高、机制要新、服务要有效果”的总体目标,着力建设成为涵盖:涉企服务政策发布、公共服务产品订阅、投资环境推广、企业诉求受理、重点企业培育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化云平台,真正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服务,有效整合资源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不断提升虹口经济发展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确保深化企业服务“只有进行式,没有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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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条件标准

 

(一)设立在虹口区的中小企业;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组织实施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于1128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待网上申报状态更新为“市待审”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二份,报送至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纸质材料(仅提交在线打印的申报表,佐证材料不需要提交)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第一页和真实性处盖公章,真实性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2020年申报(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企业登录服务云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待网上申报状态更新为“市待审”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表》二份,报送至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纸质材料(仅提交在线打印的申报表,佐证材料不需要提交)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第一页和真实性处盖公章,真实性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联系方式

 

虹口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张洁

 

电  话:55801388 13621742792(微信同号)

 

纸质材料快递地址:虹口区玉田路222号(沿街南门)202室(不接受需提供收件码的闪送等快递,谢谢配合!)

 

附件:

1.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3.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服务云咨询热线: 021-64225003
一网通办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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