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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

服务简介: 从前期策划到后期申报提交,全方位跟踪辅导,帮助企业完成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认定。起容专注于科技政策、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咨询和申报服务,致力于为技术创新型科技企业服务。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系手机: 13818292748
服务时间: 9:00-18:00 联系电话: 13818292748
电子邮箱: chenqi@qirongcorp.com
价格:
面议
上海起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信 誉:
网 址: http://www.qirongqf.com/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创企天地张东路1761号4号楼508室
机构介绍: 上海起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从事企业注册、财税筹划、项目咨询服务、创业综合服务、投融资对接等多位一体专业创业指导服务,贯彻服务化、模块化、流程化的新兴服务理念,竭尽全力助力初创企业成立、发展与壮大。围绕新设企业核心需求,对接优质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为更好服务创业企业,起容提出“专业团队+专业区域+专业服务体系”的服务模式。核心团队具备人均10年的从业年限,积累跨行业的各类资源,不仅对“企业成长要素、产业氛围与规划、政策体系”等的关系理解深刻,还与上海各个区域、优质园区与各类孵化器等具备合作关系,可为企业对接到最适合发展的区域,再服务企业“从零到一”再“从一到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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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政策依据

《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1〕1号)、《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实施办法》(沪人社规〔2023〕8号)

三、申报时间

每年的6月-7月(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通知为准)

四、政策优惠

定额资助,根据不同专题,每项资助额度在15-50万元之间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其中包括入外籍留学人员、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留学人员,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赴国外学习的留学人员。

2.截至申报当年 1 月 1 日,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入选后须全职入境来沪创新创业,且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申报团队的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相关申请条件,且须作为团队被本市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3.截至申报当年 1 月 1 日,来沪工作从事创新研究的留学人员入境不超过3年,(如2023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一般于2020年1月1日后入境),来沪创业的留学人员入境不超过4年,(如2023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一般于2019年1月1日后入境)。尚未入境但已同本市用人单位达成明确聘雇意向或已同有关创业园区达成落地意向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也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在境外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及入境工作和创业时间均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4.2023年度特殊急需类申报事项:

年度资助领域: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及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环境资源、基础软件、5G、新一代通讯和网络、海外人才政策研究等;

5.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人才计划等政府资金资助;

6.未获得过本项目资助,且申请本项目次数总计不超过2 次。

7.征集范围

1)专题一、A类(科研开发类)

 申请人应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 2 年(含)以上。

2)专题二、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

 申请人应在本市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科技型留学人员企业;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 2 年(含)以上;

创新类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国(境)外知名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4 年(含)以上。

创业类申请者: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 1 年(含)以上;申请者为所创办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或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个人股权不低于 30%;所创企业已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专题三、C类(社会科学类)

 申请人应在本市单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创新研究,或由申请人创办文创类留学人员企业;

申请人应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 1 年(含)以上,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博士学位;

具有硕士学位,并被聘任为本市高校、科研院所、新闻机构等单位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硕士学位,并在本市金融、法律等单位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

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并在本市文化艺术单位担任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且被聘任为本市高校等单位艺术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创办文化产业类经济实体的,参照 B 类企业创业类申请条件。

4)专题四、D类(特殊急需类)

 申请人所从事的创新研究或创办的留学人员企业,符合本年度特殊急需人才资助领域,且由相关单位择优推荐;

申请人应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 1 年(含以上),申请项目符合年度申请指南公布的条件要求及重点领域;持有重要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来沪自主创业或上海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海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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