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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 为了加强对洁净工程的监督管理,将洁净工程企业纳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体系,保障洁净工程质量安全。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评定等级标准》评定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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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陈晶晶 | 联系手机: | 13764347265 |
服务时间: | 8:30-17:00 | 联系电话: | 021-66316517 |
电子邮箱: | chenjingjing@jhxh.org.cn | ||
价格: |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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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洁净工程的监督管理,将洁净工程企业纳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体系,保障洁净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能力评定管理规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建筑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函[2010]28号发布的《关于同意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协会试点开展<洁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评定>的函》等法律条例,在上海市城乡建设与交通委员会指导下,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开展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评定工作。
-------等级标准-------
承包范围:
一级证书能力的权限;可承揽各类洁净室空气净化工程项目的施工。
二级证书能力的权限;可承揽单一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洁净室空气净化工程项目的施工。
三级证书能力的权限;可承揽单一合同额不超过600万元的洁净室空气净化工程项目的施工。
说明:
1)本标准所称的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是指从事洁净室新建、改建、扩建等,实施空气净化工程设计、制造、施工、安装和调试的企业
2)首次申请的企业,不考核企业的业绩、工程结算收入及净资产等。
3)取得一级、二级、三级能力评定证书的企业,必须拥有工业吸尘器、风管检漏仪、尘埃粒子计数器、风量罩、压差计、照度计、声级计等各 种洁净室专用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根据申请证书等级每种不能少于3台、2台、1台。
4)我协会经上海市建委管理办公室同意并授权,是唯一受理《上海市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评定》的行业协会,申办成功的企业,将 在协会网站上发布能力评定终评公示信息和年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备注:
1、获证企业每二年进行能力评定证书复审。企业在能力评定证书到期前向能力评定办公室递交能力评定复审资料,复审期为20个工作日;复审合格单位换发新证,并报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所需提供相关资料 :
1)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章程和验资报告
4)工程技术人员、工业洁净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及建造师的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证明
5)企业设备、办公场地、厂房的相应证明
6)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施工文件、竣工评估报告等
7)安全工作制度
8)参培企业须遵守协会《资质培训管理制度》及《考试管理制度》
9)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申请资料。
《上海市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评定等级标准》(年审)申报表
联系人:
联系人:陈晶晶 18939810770/021-66316719*802 微信号:yuzhengxiehui
联系人:靳园园 17701679286/021-66316719*813 微信号:SICCA-gongye
联系人:茹静静 18116215346/021-66316517*809 微信号:huanjingjing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