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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

大张江支持园区专业能级提升政策讲座

服务简介: 大张江通过资金扶持分园开展各类能级提升,百万千万资金扶持。
联 系 人: 社科院林老师 联系手机: 18017471517
服务时间: 8:00-17:30 联系电话: 021 3190 7478
电子邮箱: ljy@sass.org.cn
价格:
3000.00元/件
高企大讲堂企业
信 誉:
网 址: http://www.gqdjt.cn
通讯地址: 黄浦区淮海中路622弄7号
机构介绍: 高企大讲堂由上海市咨询业协会、上海市开发区协会、上海黄浦科创中心等联合发起,依托上海社会科学院专家资源,上海煌图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各类企业服务。上海煌图律师事务所是相关部门领导下专注为企业高新技术发展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专业服务机构。

服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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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专业孵化器建设

主要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纳入上海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创载体(不含高质量孵化器),且在孵同一产业领域的企业占总在孵企业比重不低于50%,专业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不低于30%。

2.科创载体根据提升专业孵化能级的实际需求,形成项目建设方案,列明分年度投资计划。体系化建设多项支持内容予以优先支持。

拟支持方式和经费:

经遴选,采取前补助方式,分阶段拨付,一般支持周期为2年按照不超过项目评估总投资的30%,给予单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 同一产业领域50%以上,同一产业是大类,按孵化器主导特色产业来定。

  • 专业服务要求30%以上,不能只做租赁。

2支持科创载体培育科技企业

主要申报条件:

创业孵化机构在2025年度孵化毕业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5家;在孵培育或孵化毕业“独角兽""瞪羚“企业不少于1家,孵化服务成效突出。所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认定或上榜。

拟支持方式和经费:

经遴选,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创业孵化机构在孵培育或孵化毕业1家“独角兽“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在孵培育或孵化毕业1家"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孵化毕业不少于5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给予5万元奖励。


  • 孵化高企的奖励和高企奖励不冲突,前者给孵化器,后者给企业。

  • 孵化的“瞪羚”、“独角兽”企业,对企业的毕业年限没有要求。

3支持概念验证平台建设

主要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围绕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已搭建具有概念验证功能平台的企业或机构。

2.申报主体应专注产业细分领域,具有概念验证软硬件条件,项目来源稳定;具有一定规模的概念验证资金(基金),资金来源稳定;具有较强技术和产业敏锐度的专业化运营团队;具有较强的产学研合作等资源融合能力。

拟支持方式和经费:

经遴选,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经绩效评估优秀的概念验证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绩效评估良好的概念验证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于已经搭建并具备概念验证条件的平台,政府鼓励引进有规模、有知名度的企业来平台做概念验证。


4支持中试基地建设

主要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专注产业细分领域,具有中试所必需的设备条件和试验场地;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能够确保中试基地稳定运营。

2.企业根据促进园区主导特色产业进一步集聚,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率的实际需求,形成项目建设方案,列明分年度投资计划。

拟支持方式和经费:

经遴选,采取前补助方式,分阶段拨付,一般支持周期为2年。按照不超过项目评估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 服务包括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产品测试、质量控制、成本核算、安全环保等专业服务,同时也涵盖产业链资源协同应用场景拓展、投融资、人才引进、专家咨询等资源对接服务。

  • 申报主体需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工程化能力及资源统筹能力,能够进行工程化试验,并具备特定的设备条件和试验场地。

5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

主要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具有一定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技术转移机构。企业申报主体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M类)的企业。

2.申报主体2025年度促成技术合同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2025年度促成科技成果孵化创业企业不少于1家,并推动企业获得实际到账股权融资2000万元以上。

3.申报主体拥有在职技术经理人数量不少于5人。

4.项目建设方案要目标明确、内容合理、路径清晰,列明分年度投资计划,能够进一步提升技术转移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和转化业绩,并形成示范效应。

5.已获得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拟支持方式和经费:

经遴选,采取前补助方式,分阶段拨付,一般支持周期为2年。按照不超过项目评估总预算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6支持科技成果资产化、证券化融资

主要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技术投融资活动或服务的科技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创新创业载体。

2.技术投融资标的为技术资产,技术资产权属清晰,已实现产业化应用或具备明确的市场前景。

3.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资产交易等行为须有科技成果转让方所在科研机构的转化协议,或本市技术交易场所出具的交易凭证、技术权益登记凭证等证明材料。

拟支持方式与经费:

经遴选,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融资费用包括: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产归集、价值评估、法律尽调、担保增信、风险防范等服务费用。


7支持园区建设人才引进

主要申报条件:

园区获得“上连市浩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称号(最新评定的一批),基地具有较强科创属性,且在张江示范区内。

拟支持方式和经费:

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一次性给予50万元。


8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主要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论坛、年会以及创新创业活动的企业或机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且非政府委托项目。

拟支持方式和经费:

经遴选,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按照不超过活动实际支出额的50%给予支持,一般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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