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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初审转报

服务简介: 对宝山区申报示范平台认定的机构(符合下列条件)进行初审和转报。
联 系 人: 上海市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经委窗口 联系手机: 13900000000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26097641
电子邮箱: bszxqy@163.com
价格:
免费
宝山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
信 誉:
网 址:
通讯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175号
机构介绍: 宝山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隶属于宝山区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在理财融资、人才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公益性、扶持性等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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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一)申报示范平台认定的机构具备“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称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律师事务所除外);运营2年以上,专业性平台机构资产总额在300万元以上,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注重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对区域经济或行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明显。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业人员队伍稳定,专业性平台机构专职从业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专业性平台机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增长10%以上。
(四)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服务时间“五公开”;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服务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具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六)积极参加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服务中小企业的活动。主动参与2013“关注小微企业,发展专精特新”主题服务活动,主动配合上海中小企业服务互动平台建设等。
对获得区级及区级以上部门相关认定、表彰、资助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为示范平台。崇明县等地区服务业绩较突出、示范带动作用较明显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上述条件可适度放宽。

  • 二、适用范围
  • 申报示范平台认定的机构,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机构,也可以是在某一方面具有特色服务功能的专业性平台机构,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为区域和行业内中小企业提供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服务:
    (一)综合服务
    推进本区域、本行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推进本区域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配合上海中小企业服务互动平台建设;形成企业诉求受理机制,解决中小企业实际困难;具有较强的组织服务资源和协调公共关系的能力,协同各类服务资源5家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和提供各项公共性、公益性服务及各类对接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10次以上。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发挥核心和引导作用。
    (二)专业服务(以下八类,每个机构限申报一类)
    1.信息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商务和服务供需等信息的采集分析,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人才、市场、物流、管理等信息;做好现有的信息服务网络与上海中小企业服务互动平台的衔接;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年开展信息服务活动4次以上。
    2.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熟悉科技创新、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品牌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设备共享、节能减排、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信息化应用等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并建立良好的协同服务机制,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能提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服务等活动4次以上。
    3.创业服务:熟悉创业扶持政策以及企业注册、财税等法律法规;为创业者和创办三年内的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培训、财税培训、项目策划、政务代理、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等服务和创业场地;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4次以上。
    4.人才和培训服务:熟悉人才人事政策;为中小企业的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发布、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以及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各类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具有远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
    5.投融资服务:了解各类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各种新型融资渠道、融资工具和融资产品,组织开展融资知识培训、融资产品咨询、企业融资策划、融资推荐和融资代理、投融资对接、建立融资超市、信用担保、信用征集与评价等;年组织银企对接活动4次以上,年开展融资知识讲座4次以上。
    6.市场开拓服务:熟悉国内国际贸易政策,掌握国内外市场动态信息;组织开展或推动企业更多、更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以及各类产品展览展销、贸易洽谈、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帮助企业建立、拓宽营销网络,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的指导、帮助企业进行市场开拓的能力,年组织开展市场开拓活动4次以上。
    7.管理咨询服务:熟悉中小企业管理的工具、方法;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和诊断服务,指导企业运用现代管理理念、知识和技能提升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管理创新;具有较强的管理咨询和诊断服务的能力,年开展管理咨询活动4次以上。
    8.法律服务:熟悉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宣传、法律顾问、法律维权、法律援助等服务;具有较强的法律服务能力,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4次以上。

  • 三、申请材料

  • (一)形式标准

    网上和纸质同时上报,A4纸大小,装订成册

    (二)申请材料目录

    申报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上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机构情况表 3 0 纸质和电子
    2 上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3 0 纸质和电子
    3 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0 3 纸质和电子
    4 上年度审计报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 0 3 纸质和电子
    5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0 3 纸质和电子
    6 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 0 3 纸质和电子
    7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3 0 纸质和电子
    8 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0 3 纸质和电子
    9 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签到单、照片、总结等) 0 3 纸质和电子
    10 区级及区级以上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证书(证明)、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荣誉证书复印件,获得各级政府资助的情况 0 3 纸质和电子
    11 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合同复印件 0 3 纸质和电子
服务云咨询热线: 021-64225003
一网通办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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